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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共有187項,按其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度,分為第I, II, III 級別。

凡以個人名義註冊為小型工程承建商以進行第III級別有關項目的小型工程,均統稱為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另一方面,凡以公司名義(包括法團、獨資企業及合夥經營)註冊為小型工程承建商以進行有關類型和級別的小型工程,均統稱為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

如擬申請成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申請人或公司申請人的關鍵人士(即獲授權簽署人/技術董事)必須具備適當的資格和經驗,並按屋宇署要求交妥申請文件及申請費用。有關的申請須知及表格,請參考以下連結資料:

  1.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
  2.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

如對申請成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有疑問,請與屋宇署聯絡:
熱線電話:2626 1616 (屋宇署熱線由1823 接聽)
電郵地址: enquiry@bd.gov.hk
郵寄地址: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總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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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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