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条例》规定,5 个月大或以上的狗只,必须接受狂犬病防疫注射,植入微型晶片,以及领取牌照。无牌畜养犬只,可被处罚款10,000元。
狗只达 3 个月大,狗主便可以办理牌照。狗只牌照有效期为 3 年,如牌照期满后狗主继续畜养该狗只,应申请续牌。续牌只需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无须重新植入微型晶片。
申请人资格 |
- 必须年满 16 岁。未满 18 岁者,办理牌照时亦须出示儿童身份证。
- 狗主必须以个人名义登记,不可以公司名或联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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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申请人可选择经以下其中一种方法申请狗只牌照: - 携带狗只於办公时间内前往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 防疫注射及发牌站或分区动物管理中心办理。注意:
- 如由代办人申请,必须提供狗主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副本、填妥并由狗主签署的申请表格、代办人的身份证及旧的狗牌(续领狗牌才需要)。
- 续牌申请亦可於 防疫注射及发牌站办理,由於该处没有电脑連线设备,所以申请人/代办人必须带备狗只牌照以供核对。如遗失狗牌,狗主只可前往 4 间动物管理中心办理狗牌之续牌申请。
- 渔护署会定期派出注射队到乡村及渔船为狗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及发牌,如有查询可致电 1823;或
- 由爱护动物协会(电话:2802 0501)或 注册兽医诊所代办。狗主须自行向协会或注册兽医诊所查询申请手续、收费及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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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
植入晶片、施种疫苗及发出狗只牌照的收费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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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时间 |
- 携带狗只前往渔护署办理;
- 狗主不必预约;
- 整个过程需时约 15 分钟,渔护署会即时发出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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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有效期 |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