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知渔农自然护理署狗主已转换?
渔农自然护理署如狗只牌照的登记狗主有所更改,必须在 5 天内通知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狗主更改的情况包括:狗主过身、狗主将狗只送赠予别人、从宠物店购买大於 5 个月的狗只而须更换狗牌持有人等。渔护署会向新狗主发出新的狗只牌照。
所需文件 |
持有有效狗只牌照正本
遗失狗只牌照正本 旧狗主须撰写及签署转让信,表示同意将该狗只转让新狗主。转让信应填上新旧狗主的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及地址)、狗只的晶片编号及附上新及旧狗主的身份证副本,新及旧狗主亦需签署有关转让信。如未能提供上述资料,请狗主先致电1823或任何一间动物管理中心查询。 直系亲属须提供以下文件以办理转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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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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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费用全免 |
处理申请所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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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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